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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
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|
乐山天姿医疗美容诊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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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登记号 |
PDY00378X51110217D2162 |
法 定 代 表 人 (主要负责人) |
杨剑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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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 份 证 号 |
5111021965011504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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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地址 |
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31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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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制形式 |
私人 |
医疗机构类别 |
医疗美容诊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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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 疗 科 目 |
美容外科;美容皮肤科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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床位数 |
5张 |
接 诊 时间 |
9:00-21:00 |
联 系 电 话 |
13908138269 |
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|
网络、其他(车身广告) |
广告时长(影视、声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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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 查 结 论 |
按照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(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卫生部令第26号,2006年11月10日发布)的有关规定,经审查,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(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)。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:20210312—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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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审查证明有效期:壹年(自2021年3月12日起-至2022年3月11日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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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: (乐)医广【2021】第03-12-04号 |
注: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》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。(注意事项见背面)
(审查机关盖章)
2021年3月12日